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乳腺恶变是一种可通过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的恶变。如能早期确诊,治愈率可高达95%。然而,由于“恶变”给人的恐惧在传统观念中根深蒂固,让大多数人都以为“恶变就是绝症”,许多患者即使已经确诊也没有治疗的信心。
有些“准妈妈”在怀上宝宝时检查出乳腺恶变,害怕治疗会对胎儿产生影响拒绝治疗,最后差点酿成“一丧两命”的悲剧。还有些发现自身乳房长有肿块的中老年女性,虽然也预感到可能是恶变,但考虑到子女负担重,于是苦苦忍受患恶变痛苦。
真爱乳腺专家呼吁广大女性朋友:一定不要隐瞒异常不肯就医,如早期确诊乳腺恶变,及时手术可以回归社会乃至如常人般工作,十年以上生存率也很高,花费也最省。同时真爱乳腺专家指出:不要随便用一些内容不明确、作用机制不明确、成分不明确的保健品来治疗,因为它里面可能含有不知道的成分会加速病变恶化。
同样是乳腺恶变,临床常会出现看似病情相同但治疗反应却大相径庭的情况。“实际上,乳腺恶变并不是单一的疾病,需要根据实际病情的特殊情况,为患者‘定制’治疗方案”,真爱乳腺专家强调。
“对于许多尚属年轻的患者,对生活质量要求较高并且日后还有生育的需求,医生会尽量保留卵巢的功能,一般会使用三苯氧胺这一类的药物进行治疗。” 而绝经后乳腺恶变内分泌治疗,李教授介绍到,主要用药就是像依西美坦这类具有更高的选择性和耐受性的芳香化酶抑制剂,通过干扰芳香化酶而影响雌激素的生成,从而减少到达乳腺恶变细胞的雌激素量,在阻止病变进展和缓解方面的疗效较好,是乳腺恶变治疗药物发展的趋势。
迄今认为,乳腺恶变术后最佳内分泌治疗期为5年,其可使5年复发率和死亡率分别减少50%和26%,而仅接受2年内分泌治疗的病人,病变复发的风险仅下降28%。因此,对雌激素和孕激素受体阳性的乳腺恶变病人,术后必须重视接受足够疗程的内分泌治疗,以减少病变的复发或转移。如果病人在刚开始接受治疗时还未绝经,可以选择使用三苯氧胺进行治疗,而在5年内分泌治疗的过程中停经,就可以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方案,更换成效果更好的芳香化酶抑制剂。
乳腺恶变并不可怕,患者的命运其实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如何在术后及早、规范的进行内分泌治疗是防止复发的关键。对此,李惠平教授呼吁:广大女性朋友应及时防范乳腺恶变的入侵,而乳腺恶变患者则应积极正视疾病,尽早进行规范的内分泌治疗,把握手术后1-5年的治疗关键期,争取告别复发,千万不能讳疾忌医或听信“江湖游医”耽误了获得最佳治疗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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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和 副主任医师
马学民 外科 主治医师 外科学教授